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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文章
一篇关于网恋的文章
发布人:星座聯盟公会 发布时间:2007-09-17 13:48:06 点击数:294
网恋可以开出芳香、美丽的花朵,也能酿出令人痛心的悲剧。对于网恋引发的众多事故,应全面、理智地分析,而不应不分青红皂白全部归罪于网恋。很多时候,不是网恋犯的错,都是滥情惹的祸。网恋本无罪,庸人自扰之!网恋也是一种美丽的浪漫。 网络世界就如同T型台,快速变化的时尚让人目不暇接。三年前在网站上班还是件新潮、体面、引以为豪的工作,如今连.com人自己都不好意思在其他白领面前谈及自己的公司和职业前途。作为曾经引领潮流的一种恋爱方式,网恋现在也遭遇到了同样富有戏剧性变化的“礼遇”。 写这篇文章之前,我用计算机世界网的“e海航标”检索了一下关键词“网恋”,令我始料不及的是:460多条搜索结果中,负面的报道占了绝对的大多数,从这里可以看出人们对网恋所持的基本态度。 总结起来,观点不外乎两大类:一、网恋太虚幻,不切合实际,一旦落地,与真实的感情落差太大,所以很多人认为虚幻的网络土壤结不出美丽的爱情果实;二、一些犯罪分子通过网恋欺骗纯情少女,酿出一幕幕的悲剧,更是给网恋蒙上了“跳到黄河洗不清”的冤名。 诚然,网恋存在以上两道已经被铁的事实证明的“硬伤”,但要是就这样硬生生给网恋扣上一顶“罪恶之源”的帽子恐怕也未免失之偏激、片面,我觉得,人们还是应该从一个更加全面、客观的角度认识网恋,然后再下结论。 根据我的观察和分析,网恋和一见钟情是两种比较典型的恋爱方式:前者是一对男女青年从网上相识,通过网上聊天(还可能互通电话),相互吸引,从精神和心理上坠入爱河,进而见面,再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毕竟,外在的感觉在爱情中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而后者则是一对男女先从外部特征(长相、气质、举止等)产生相互吸引力,从感官上爱上对方,然后双方都很默契地多创造接触机会,更深入的彼此了解,看性格能否合得来,再决定是否正式拍拖。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所讨论的是唯美的网恋或一见钟情,而不是见一个爱一个的霍乱式滥情。 一见钟情从骨子里就散发着浪漫的气息,为许多青年男女所梦寐以求,但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是,这种爱情通常发生在都很会玩浪漫的帅哥和靓妹之间,丑男和丑女经常初次见面即互不感冒,不可能一见钟情、二见倾心,两个外部特征相差悬殊的人更难一见钟情而擦出爱情火花,所以选俊男和靓女玩一见钟情的游戏是好莱坞浪漫片的最大卖点。深刻的网恋也只能发生于两个有共同追求、有共同话题、可以相互抚慰对方心灵的人之间,他们通过网络进行深层次的精神交流和灵魂沟通,从而惺惺相惜、从对方获得精神寄托,产生柏拉图式的恋爱。两个没有共同语言、毫无灵犀的人是不可能通过网上聊天而产生刻骨铭心的爱情的。 一见钟情基于外表的般配和愉悦,而网恋则基于精神和思想的契合。一个娇艳欲滴的美女不可能和一个丑八怪一见钟情,一个思想深刻、知识渊博的博士也不可能和一个文化素养贫瘠的无业青年发生网恋。就如同一见钟情散发着温馨的芳香一样,网恋同样可以开出美丽的花朵,《泰坦尼克号》、《勇敢的心》、《魂断蓝桥》、《廊桥遗梦》中的一见钟情固然令人向往,《第一次亲密接触》(痞子蔡)和《网络情缘》(汤姆·汉克斯、梅格·瑞恩主演)演绎出的网恋故事同样浪漫的让人心醉。 网络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轻松、开放的空间,人们在这里很容易搭上话,有些人还会产生一种知己相逢恨见晚的感觉。通过海阔天空、畅所欲言的神聊,可以了解对方丰富的内心世界,很多时候比现实生活还要深刻,从那一行行跳跃的文字中,可以反映出他/她的知识涵养。毕竟,“文如其人”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一个碌碌无为、只会惹是生非的小混混在网上聊天不可能语言流畅、思路清晰,更不可能动不动就旁征博引、妙语迭出。 从网上认识异性比在现实世界认识异性的门槛要低,这是事实,但要萌发真正的、纯粹的爱情,难度至少一样大。有些一见钟情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有些网恋其实也不是相恋,只是意乱情迷。很多人说自己曾经网恋过,但要是严格判定,那并不是两颗心灵的零距离接触,只是某方一厢情愿、海市蜃楼般的幻想,是单恋而非互恋。 有些外表漂亮的人具有“博爱”的胸怀,很容易一见钟情,但通常都是浅尝辄止,很快厌旧而转向the next one,这样的一见钟情非但无法给人浪漫的感觉,还会受到人们的指责甚至鄙夷。网络中人通常生活空虚、心情郁闷,需要异性的感情慰籍,由于需求太过强烈,所以上网结识异性之后很容易自做多情地想入非非,见面之后,落差太大,丝毫没有感觉,网恋失败也就很正常了。媒体上经常报道关于网恋的负面消息,其实,当事人多是一些很不成熟(至少感情心理上如此)的年轻人,他们选择跟网友见面不是因为心灵的深深吸引,而是由于好奇心的驱使,一些犯罪分子就抓住他们心理的这个弱点,乘虚直入。曾经看过几则关于女大学生网恋遭辱或遇害的报道,犯罪分子和她们聊天时自称是某某名牌高校的大学生或研究生,但实际上却是社会上的流氓小混混。我当时觉得简直难以置信,实在无法想象一名女大学生如何跟一个小流氓进行“心灵的对话”,知识素养根本不在同一个层次嘛,那女生要是稍微有些判断力,在聊天的时候用用英文或者谈一些专业知识,犯罪分子马上就会漏出马脚,悲剧也就不可能酿成。就连七八岁的小朋友都知道遵照父母的嘱咐,不接受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跟陌生人去陌生的地方,怎么我们一些高智商的女大学生头脑就会简单到连这些小朋友都不如的地步呢?所以,我觉得那些网恋悲剧很难让人产生怜悯和同情,主要还是应该从受害人自身找问题。 今年,北大才子余杰又出了一本新书《香草山》,记录的是他本人真实的爱情故事:一名女读者因喜爱他的作品,给他写信,两个人展开了思想和精神的对话,并在长期的通信中互生爱慕之情,最后“修成正果”。网恋也完全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其实,精神沟通的方式很多,写信(包括普通信件和电子邮件)、聊天(包括面对面的聊天、电话聊天和网络聊天等)、合作、交锋等,不一而足。我认识一对恋人,现在已经结婚,日子过的非常甜蜜幸福,他们是在BBS上相识、相知、相爱的,从观点交锋到互相欣赏、爱慕,又借助电子邮件完成“真情告白”,后来走上了炽烈的爱情“不归路”,是网恋的典范。 恋爱没有固定的模式,一切皆在缘分,但能否持久就看两个人感情的契合度了。恋爱未必只能发生在熟知的同学、同事之间,或经别人介绍才能进行。有人发生火车恋,也有人在旅游时结识了自己的知心爱人,还有人在商场或书店遇到了自己生命中的另一半,从新东方课堂走出来的恋人也多的是,网恋亦是异性相识、相爱的一种方式,无可厚非。但需要指出的是,恋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如果哪个缺乏判断力、容易轻信任何人的偏执狂非要通过坐火车、旅游、购物或参加培训班来找到自己的梦中情人,那么我要说的是,这个人肯定走火入魔了,要是他/她胡乱交友而最后不出岔子就怪事了。 古人说的好,“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剪刀可以裁出美丽的衣裳,但也可以制造人命案。网恋也一样,可以开出美丽的花朵,也能酿成令人痛心的悲剧。对于网恋引发的很多悲剧,应全面、理智地看待,而不应把责任一股脑全推到网络身上。网中亦有真爱在,大多数情况下,不是网恋犯的错,都是滥情惹的祸。所以,笔者的观点很明确:网恋本无罪,庸人自扰之! 网恋,又何尝不是一种美丽的浪漫?